在1997年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中,北京万声通讯有限责任公司被查出1996年“工资总额”统计指标自查数为548747元,抽查数为430736.07元,其违法数额占实际抽查数额的27.4%;1997年该项指标自查数为236200元,抽查数为215674.45元,其违法数额占实际抽查数额的9.5%。该公司的行为属于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行为。
朝阳区统计局对该单位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的决定。被执行人在限期内未履行该决定,统计局依法申请法院执行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,依法裁定查封其办公用房。此后,该公司交纳了罚款及滞纳金4.8万元。